索取公开纪录
加州公共记录法案要求
财务和行政559-243-7112
根据加州公共记录法,某些公共记录可以从该地区获得。要申请州立中心社区学院区保存的记录,请使用以下表格提交申请,或联系pra@scccd.edu,或致电559-243-7112。书面请求不是必需的,但如果您的请求很复杂,书面请求可能会有所帮助。
要求查阅或复制公共纪录:
- 必须是具体和集中的。如果一项请求不具体或不集中,地区将提供协助。请注意,性质过于笼统的申请,即与等有关的所有文件,可能会导致延迟,直至进一步查明记录。
- 不得妨碍本区的业务经营。
- 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。为清楚起见,地区鼓励书面申请。
在收到要求副本或检查记录的请求后,州立中心社区学院区应在收到请求后10天内确定是否提供该请求的全部或部分内容,并应立即通知提出请求的人该决定及其原因。在某些情况下,本节规定的期限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提出请求的人来延长,并说明延长的理由和预计发出裁决的日期。
要求提供成绩单、学生记录或就业证明不构成《公共记录法》要求。这种性质的请求将不会收到响应。有关成绩单和学生记录的问题,请访问相应学院的招生和记录网页。如需核实雇用情况,请与民政事务处薪俸科联络。
当信息可以提取和/或检查时,我们将与您联系,或者应您的要求将信息邮寄给您。所有文件副本的费用都是到期的,并且是根据州立中心社区学院区目前的费用决议,目前每份副本25美分。根据其他法定权力提出的要求可收取不同的费用。已经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记录将免费提供。
索取公共记录
如果您对提交《公共记录法》请求有疑问,请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致电559-243-7112与财务与行政副校长办公室联系,或通过邮件发送至快三彩票平台诺富尔顿街1171号州立中心社区学院区财务与行政副校长办公室,CA 93721,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pra@scccd.edu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