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及地区义务

要求学校和机构:

  • 采取迅速而有效的行动,终止其教育项目或活动中的任何性别歧视,防止其再次发生并纠正其影响。
  • 向受可能构成性别歧视的行为影响的投诉人和答复者,包括性暴力和其他形式的基于性别的骚扰,提供支助措施。
  • 通过公平、透明和可靠的程序,迅速有效地回应所有关于性别歧视的投诉,其中包括训练有素的、公正的决策者,以评估所有相关的、不被允许的证据。
  • 有一个第九条协调员。每个校区的学生都有第九条副协调员:
    • 第九条副协调员处理学生对学生的第九条投诉。
    • 如果学生对学生工作人员,工作人员或教职员工提出第九条投诉,则投诉由区办公室的区标题协调员处理。

截至2024年8月1日,将有两套第九条法规到位。第九条协调员将根据BP 3433 (a)、BP 3433 (b)、AR 3433 (a)、AR 3433 (b)、AR 3434 (a)和AR 3434 (b)确定适用哪些法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