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的权利

第九条规定的权利

你有权利:

  • 由机构进行充分、可靠和公正的调查。
  • 不向执法部门报告。
  • 出示证人和证据。
  • 在任何会议期间都有代表陪同。
  • 免于报复。
  • 审查报告信息,并在现场听证会前提供书面答复。
  • 在行政裁定作出前进行现场听证。
  • 询问在顾问的协助下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
  • 将任何诉讼记录在案,包括书面事实调查结果、笔录或录音。
  • 不要在调解中与被指控的犯罪者“解决问题”。
  • 以书面形式告知调查结果、理由以及与您直接相关的任何制裁。
  • 对地区法院的最终裁定提出上诉。
  • 你有权体验一个没有非法骚扰的学术和工作环境。
  • 你有权获得支持措施。
  • 你有权获得公正、保密、中立、公正的调查/事实发现过程。
  • 你有权参与这个过程,不受恐吓、威胁、胁迫或歧视。
  • 遭受家庭暴力、性侵犯或跟踪的员工或学生有权探索现有的受保护休假选择。

截至2024年8月1日,将有两套第九条法规到位。第九条协调员将根据BP 3433 (a)、BP 3433 (b)、AR 3433 (a)、AR 3433 (b)、AR 3434 (a)和AR 3434 (b)确定适用哪些法规。